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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0

【台灣稅務】

2025報稅季》存股領息夯 ETF股票配息申報要慎選

近年不少人抱著養兒不如養股的心情,存股族大幅興起,高息ETF更引發買股領息熱潮,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黃彥賓表示,近年綜所稅申報時,如何選擇股利申報制度,已成為顯學。

黃彥賓表示,台灣的個人居住者如果投資台灣上市櫃或未上市櫃公司股票,所獲配的股利所得,屬於台灣來源所得性質,應課徵綜合所得稅;課稅方式自2018年稅改後,有合併計稅和分開計稅二種方式可供納稅者選擇。

所謂合併計稅指股利所得與其他所得合計後,依級距乘上綜所稅率(5%至40%)計算應納稅額,再扣除股利所得的8.5%以計算實際繳納稅額,但要提醒每一申報戶每年可扣除的金額以8萬元為限。

分開計稅則指股利所得與其他所得分開計算,就股利所得部分不論金額大小皆以28%稅率計算;其他所得部分則依級距乘上綜所稅率(5%至40%)計算後,將兩者加總計算實際繳納稅額。

黃彥賓表示,由於「合併計稅」的抵稅金額有8萬元上限,且8.5%計算的可抵稅金額超過應納稅額時可退稅,一般而言,對於適用稅率20%以下的小資族較有利;至於適用稅率30%以上的高所得人士,建議選擇「分開計稅」。

此外,黃彥賓提醒,申報人要注意「排富條款」,如果選擇「分開計稅」,結算申報時將無法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;至於「合併計稅」者,僅本身適用稅率20%以上,才受排富條款限制。

至於小資族最關心的ETF,如果股息來自平準金或出售財產所得即不必課稅,但若股息來自股利或盈餘所得,即適用「二擇一制」課稅,也就是前述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,單次股利給付逾2萬元,還要扣繳二代健保2.11%補充保費。

台灣個人居住者也可能投資國外上市櫃或未上市櫃公司股票,所獲配的股利所得,屬於海外來源所得性質,應計入基本所得額制度計算最低稅負。

黃彥賓指出,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台幣100萬元者,可免予計入個人最低稅負;至於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必須申報個人最低稅負,但每年有750萬元免稅額度。


浩富解析:

ETF配息來源三大組成:第一是股利(ETF成分股的配息),第二是資本利得(ETF調整成分股時,買賣交易所賺得的價差),第三則是收益平準金(一部分的投資人本金)。

ETF配息要不要課稅?應根據ETF配息來源做決定:

1.股利或盈餘所得(54C):這項ETF配息來源是「ETF成分股所發放的配息」,屬於「股利或盈餘所得」,投資人需要繳納所得稅,以及健保補充保費。

股利或盈餘所得(54C)的課稅方式則可自行選擇「合併計稅、8.5%抵減稅額」或「分開計稅、28%分開計算」較有利的方案。其中,若單次54C股利給付達2萬元(含)以上,還需要扣繳二代健保2.11%補充保費。

2.財產交易(國內)所得(76W):這項ETF配息來源是「ETF在初級市場交易成分股時,所轉取的價差」,無須負擔所得稅、健保補充保費,具有節稅優勢。

3.收益平準金:這項ETF配息來源是「是拿投資者投入本金的一部分來配息」,因此不計入所得,也無須負擔所得稅、健保補充保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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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連結:【2025/4/11 工商時報 | 傅沁怡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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